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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01-14 来源:事务所 作者:立信中联 浏览量:0
  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职人员接受委托,对有关部门经济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1986年底,审计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作了原则规定。此后,各级审计机关陆续开展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规章制度,逐步扩展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1995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地区在全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中央纪委和审计署等部门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认真总结和推广了菏泽地区离任审计的做法和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2004年国资委掀起中央企业审计风暴,企业诸多行为纳入范畴。2004年9月12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指出,今后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或任期届满,都应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的企业改组改制、上市融资、资产重组等行为都纳入审计的范畴之内。同时,中央企业还将建立对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审计的内容除了包括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核算的合规性等内容以外,还需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审计,包括: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等。至此,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它实行时间不长,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探索,经验有待总结。为了更好的发挥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履行的有效监督,本文就其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拟采取的对策等,提出来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勤政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同时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实施时产生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 
  一是没有广泛宣传,导致有些主管部门对其重要意义认识不清;二是有的领导反映单位“婆婆”太多,对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有顾虑;三是有的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较高,感到力不从心,压力大。 
  (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一项新的审计制度,虽经过多年的实践,但仍有不少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又由于它涉及到各行各业,对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对不同单位的经济责任者要求也各有所异。在内容和时间要求上,也得规范。实际工作中,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内容、范围和方式方法上各有异同和不完善,影响着它的规范化。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分工问题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越来越多,审计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审计力量普遍偏少,审计任务较重,尤其是在近两年机构改革中,到处是精简机构和人员,能增加审计人员的单位比较少,而恰恰在机构改革,中层领导班子换届的情况下,又是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非常集中的时期,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很大,不堪重负,对审计工作质量也有影响。 
  (四)经济责任的界定问题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的界定主要是涉及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的界定。一方面虽然行政主要领导主持行政方面工作,只要其本人无违纪违规行为,即使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也无从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被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某些环节上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应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 
  (五)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全面与扩大了的审计领域不相适应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投资基建的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不仅仅是监督,同时还有评价、鉴定等。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和审计职能的多样化,要求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相应的赶上来。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六)对审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查而不罚或罚而不严 
  我国的经济状况纷繁复杂,人们的法制观念还不强,一些部门、行业等单位制定办法和规定时,常出现与国家财经法规相抵触的现象。这些合理不合法的规定,使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也往往成为审计处理难的焦点。另外,审计人员查出了问题,处理时却难于下手,特别是违纪金额大,情节严重的。而且在处理中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很大,迫使审计人员要掂掂处罚的分量;也有的循于私情、关系,无视国家法规、制度,把对违纪、违法责任者的处罚降到最低限度。 
  二、应采取的对策 
  综上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困难很大。要达到审计目的,实现审计目标,必须依靠正确的指导思想、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审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及各方面的支持。这项审计工作的任务应服从“以维护财经纪律为重点,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好转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保证经济改革顺利进行”的审计工作总任务。同时结合审计是较高层次的监督部门,是宏观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方法上要分层次、抓重点。具体采取以下对策: 
  (一)提高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是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它提高认识的途径有三:一是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大造舆论,提高人们的认识,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士的重视和支持,使这些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二是审计人员应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范围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依照审计规范评价准则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作出评价建议,提出审计意见。通过评价,对优秀者赏功,对违纪者处罚,解除经济责任者的顾虑。三是通过宣传实例,让审计人员明白,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审计人员应克服困难,积极执行。 
  (二)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 
  国务院指示,要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此应总结经验,深入推敲,由审计科研单位从理论上进行研究,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之更加完善。对总结的新经验分析,经过实践检验后,再加以总结,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另外还应研究试行经常性的任期目标责任审计制度,早日形成一个科学的任期目标责任审计规范,使之成龙配套。 
  (三)抓分工,实行分层次、分类审计 
  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分工问题,我认为应精心组织,将审计对象按管辖范围不同分为中央、省、市地、县四个层次,每个层次按单位规模和干部管理权限分成两类,即实行分层次、分类审计。第一类是党政机关、重点事业单位和利税额较大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者,任职期内由原任命机关,向上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请,以各级政府审计机关为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内审人员联合进行审计;第二类是对小型单位的经济责任者,由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计。 
  (四)共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机关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把了解的被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组织部门有责任提供领导班子和被审单位的有关情况,应与审计机关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解决干部考核中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当审计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须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应由审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共同确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另外,对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权责结合原则,重要性原则。在重要性原则中,审计人员应从经济责任的性质、经济责任的大小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三个方面把握经济责任界限。 
  (五)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即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宗旨;业务上要求熟练,具有较高的会计、审计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验,掌握各种运算技术,熟悉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会计制度。因此,审计机关首先要把培训审计人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其次,可采取轮流担任审计组长,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相结合的方法,使人人都有机会做主审和承担重点项目;最后,采取下户前集中学习,审计中互相通气,审计后座谈的办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进一步深入。 
  (六)理顺处罚与建议的关系 
  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处理难的解决途径是:改变审计机关现行的领导体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国家要做出明确可行的规定。审计人员做出处罚时,要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对经济责任者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虚报政绩以及违反财经法规和经济犯罪问题,审计机关除依法从严处罚外,还应针对所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建议。另外,还必须加强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端正审计人员的思想和作风。监督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能滥用职权,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最后,在处罚、评价时,要特别注意执行政策,把握政策,宽严要适度,做到客观公正,赏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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